加快低碳清潔轉型推進煤炭從“工業糧食”變為能源安全“壓艙石”
——專訪中煤集團副總經理湯保國
文 · 本刊記者 劉青山
中央企業是我國能源供應的主力軍,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方面肩負重任。能源保供工作開始后,中煤集團和國家能源兩家煤炭央企按照國資委統一部署,在維護煤炭價格恢復正常,保障煤炭穩定生產供應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
中煤集團副總經理湯保國在接受《國資報告》記者采訪時表示,在2021年煤炭價格異常上漲的情況下,中煤集團主動作為增產保供,不為利益所動,堅決執行長協定價機制不動搖,全力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2021年1—11月,中煤集團商品煤產量1.99億噸,同比增長10.56%;煤炭貿易量3.54億噸,同比增長12.72%;發電量491.15億度,同比增長11.66%,產銷量再創歷史新高。
湯保國說,2021年10月以來,中煤集團先后三次率先下調銷售價格。2021年,中煤集團向下游用戶累計讓利超過200億元。
《國資報告》:2020年底,中煤集團對2021年煤炭市場的預判情況是怎么樣的?您覺得2021年煤炭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湯保國: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當時我們預計宏觀經濟將繼續鞏固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帶動能源及煤炭需求繼續保持增長。但考慮到清潔能源對火電的替代作用進一步增強,將抑制電煤消費增速,我們預計2021年電煤消費將保持小幅增長,逐漸推動煤價向合理區間回歸。
但是,2021年二季度以來,煤炭市場價格呈現異常波動。3月,港口5500大卡動力煤價格為637元/噸,8月為1068元/噸。9月之后,煤價已經脫離供需基本面,價格一路飆漲至10月20日的2600元/噸。煤價推高了煤電企業生產成本,電力供應緊張,部分地區拉閘限電,給經濟社會發展造成較大負面影響。
我國不缺煤炭資源,也不缺煤炭產能,卻出現了一場煤炭價格無序上漲,教訓深刻,亟須反思。煤炭價格無序上漲的背后是一個多層次的相互聯系的“原因鏈”。
“三個不足”是導致煤炭價格快速無序上漲的直接原因。我從事煤炭營銷工作,對此深有體會,也有切膚之痛。一是形勢估計不足。很多省市對煤炭供需形勢研判錯誤,從未估計2021年缺煤會這么多,年初少簽甚至不簽中長期合同。二是應急能力不足。對煤炭供給端受到的環保、安全監管、“倒查二十年”、重要事件、進口受限等多重限制,應急響應意識和能力嚴重不足。三是應對資本炒作能力不足。期貨上漲快,幅度大,資本逐利瘋狂炒作,缺少有效的調控手段,可用措施有限。
“供需錯配”是導致煤炭價格快速無序上漲的深層原因。一是缺口明顯。2021年1—11月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1.4%;同期全國原煤產量36.7億噸,同比增長4.2%,增速遠遠低于用電量增速。二是供給彈性不足。局部地區煤炭產能退出過快,遠大于新建煤礦審批的速度,特別是中東部地區,用電用能和煤炭消費集中,隨著煤炭產能向晉、陜、蒙、疆集中,隨時可能出現區域性、季節性不平衡。三是煤炭進口受限造成供給硬缺口。動力煤進口長期占國內使用量的5%—10%,1—5月國內進口煤量同比下降了25%,6月以后才逐步加大進口,1—10月全國累計進口煤炭2.57億噸,同比微增1.9%。澳煤減量,導致國內高卡低硫煤種極為緊缺,發生結構性缺貨,原本大量使用澳煤的造紙、建材等非電行業,普遍和電廠搶奪高熱值動力煤,進一步推高煤炭市場價格。
《國資報告》:能源保供開始后,中煤集團如何增加煤炭供應?
湯保國:能源保供事關經濟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和國資委高度重視今冬明春的能源保供。中煤集團把“安全、保供、穩價”作為2021年四季度首要政治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組織生產達產,全力增產增供。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中煤集團進一步調高生產計劃,安排四季度生產計劃5700萬噸。認領1970萬噸的煤炭保供任務,占全國1.5億噸保供任務的13%(中煤集團全國產能占比僅6%)。2021年四季度以來,中煤集團日產煤炭生產最高達68萬噸,創同期最高水平。
我們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的華北(冬奧)和東北區域保供量占重點保供任務的61%。針對張家口等涉及“冬奧會”的重點保供單位,制定一對一應急預案措施,采取靈活保供策略,除催促加大自提力度外,與太原局、呼局和京局等路局密切聯動,開通多個用戶流向直達專列,點對點運至保供電廠,確保關鍵電廠關鍵時點不斷供,以實際行動把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落到實處。目前,中煤集團保供的電廠庫存均處于安全水平。
《國資報告》:中煤集團2021年的外銷煤炭中,長協合同占比約為多少?簽訂比例較2020年有何變化?下半年補簽的長協合同規模是多少?價格是多少?
湯保國:2021年,中煤集團簽署中長期合同1.45億噸,占集團自有資源比例80.3%,較2020年增加了5個百分點。中長期合同的三分之二供應電力企業用戶,其中一半供應中央企業電廠用戶。面對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中煤集團始終堅持講政治、講大局,守合同、講信用,嚴格按合同約定執行中長期合同,全力保障用戶用煤需求。
2021年10月以來,中煤集團先后三次率先下調銷售價格。1—10月,中煤集團煤炭銷售長現均價704元/噸,噸煤讓利達339元/噸。2021年1—11月,中煤集團向下游用戶累計讓利達204億元。
保供重任在肩,中煤集團堅持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盡管集團面臨著四季度資源嚴重不足(年初自產資源基本與用戶銜接完畢)、集團自身煤礦核增手續仍未通過,全面增產面臨超能力生產以及更加嚴格的安全保障等困難,但集團董事長王樹東多次強調,“我們是做煤的,搞煤的人都沒煤,用煤的人更困難”,要求困難自己扛。第一時間與對口保供各省區用戶完成全部合同補簽工作,承擔了東北、京津冀、廣東、福建、青海、山東等十多個省市幾十家電廠的民生保供,價格全部按照發改委要求執行。
《國資報告》:您認為,長協合同應該在電煤市場中發揮怎么樣的作用?目前作用發揮不夠理想的原因有哪些?
湯保國:“十三五”期間,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不斷健全,“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得到廣泛認可,簽約履約率穩步提升,產運需各方有效銜接,信用監管體系初步形成。實踐表明,煤炭中長期合同為推動上下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全國煤炭穩定可靠供應和能源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簽約不規范、履約不到位等問題。綜合來看,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以2021年為例,由于年初部分電力企業對2021年煤炭走勢預判存在偏差,主觀上認為2021年大部分時段長協價格將會高于現貨價格,年初少簽或不簽中長期合同,堅持以市場化采購為主,給冬季用煤保障帶來了極大不確定性。
二是合同執行不到位。在合同實際執行中,部分用戶出于短期成本或生產計劃調整等因素考慮,特別是在煤炭價格下行長現價格倒掛階段,優先市場用煤采購,選擇暫緩、減量或不執行中長期合同,造成中長期合同執行力度不夠,兌現率下降。比如2020年4、5月份,由于長協價與市場價倒掛,中煤集團部分用戶月度兌現率低于50%,合同執行遇到很大困難,給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較大困擾。為維護煤炭供需雙方長期穩定合作,對需求方合同履約的制度性約束、監管和硬性考核需要加強。
《國資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受多種因素影響。您認為,當前的非常時期舉措,是否會對煤礦的安全生產帶來隱患?除此之外,當前企業還面臨哪些挑戰?期待得到社會各界怎樣的理解和支持?
湯保國: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面臨“三期疊加”。一是年底事故高發期、二是能源保供高峰期、三是災害天氣多發期。因此,并不能完全排除后期生產是否仍存在一定的安全生產隱患。針對能源安全保供期間,安全生產面臨的新風險、新挑戰、新情況,中煤集團始終堅持安全生產、連續生產是最直接有效的保供措施,時刻繃緊安全弦,正確處理安全與保供的關系,以“百日安全”活動為抓手,持續營造高壓嚴管態勢,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增產保供工作。
當前煤炭企業面臨的挑戰,可以概括為“四個不充分”。除安全發展不充分之外,還有綠色發展不充分,低碳發展不充分,轉型升級不充分。
近幾年來,煤炭行業某種程度還存在被污名化甚至妖魔化的情況。我們認為,要對煤炭的定位有清醒的認識。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結構,決定了煤炭兼具商品價值和戰略價值。當前,煤電依然是國內用能安全的最可靠來源。我國已有超過90%的煤電廠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煤電正在向綠色電力轉型。即使碳達峰之后,煤炭依舊要承擔重要使命——未來煤炭生產與供應將具有高調節性、高靈活性和高韌性,與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協同互補,為清潔能源成長扮演兜底保障角色。
《國資報告》:對于化解煤電頂牛困局,您有什么好的建議?
湯保國:煤炭、電力分處產業鏈上下游,應是一種唇齒相依的協同發展關系。在保供穩價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平衡好煤電之間的利益與博弈,讓煤炭和電力產業同步健康有序發展,為維護國家能源保障做出積極貢獻。
一是建議堅持“基準價+浮動價”中長協定價機制不動搖。煤炭中長協合同制度及“基準價+浮動價”定價機制,是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成果,更是煤炭供需企業長期穩定合作的重要基礎。這一成果來之不易,煤電雙方尤其是大型煤企為機制的穩定運行做出了巨大的讓利和犧牲,不論未來市場供需結構如何變化,都需要堅持長協合同制度和“基準價+浮動價”定價機制,煤電雙方只有協力同心、相向而行,才能共同維護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內穩定運行。
二是建議制定出臺煤價調控政策時要保持連續性和系統性、協同性。在煤炭市場自身調控失靈、失真的情況下,行政調控煤價確有必要,但要警惕煤炭“價高傷電、價低傷煤”的現象,避免“一刀切”“運動式”降煤價,給保供穩價和煤炭產業鏈上下游的持續發展帶來發展隱患。
三是建議從兩個行業的發展大局出發,實事求是確定合理的行業利潤率。從全行業看,煤炭企業歷史欠賬多,財務負擔重,需要保持一定的盈利來保證行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因此,不能因為市場部分時段短期煤價虛高就高估了整個行業的利潤前景,造成戰略誤判。保供穩價相關政策效應顯現需要一個過程,不應操之過急,否則其實際效果可能事與愿違。
《國資報告》:“雙碳”時代,您如何看待煤炭產業的發展前景?中煤集團制定了怎樣的轉型計劃?
湯保國:對煤炭產業來講,“雙碳”目標的影響將是全面的、深刻的,甚至是顛覆性的。雖然煤炭在中國能源結構中一直承擔主體地位,但未來只能讓位于其他綠色能源。不管我們在情感上接不接受,都必須理性認識這一趨勢。特殊的是,煤炭在退出過程中還要承擔能源傳承使命。
一是煤炭產業定位將變為國家能源安全“兜底保障”能源。2020年,我國石油、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分別攀升到73%和43%,國家能源安全仍面臨極大挑戰。煤炭是我國的優勢能源資源,占全國已發現化石能源資源總量的97%左右。國家將持續做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這篇大文章,不輕易轉移對煤炭的注意力。煤炭將從工業的糧食,轉變為能源安全的“壓艙石”。
二是煤炭行業將加快高質量轉型,實現“低損害、低排放、高效率、高安全度”發展。低損害是指煤礦全面實現綠色開采;低排放是指利用碳處置技術攻關以實現碳減排;高效率是指先進產能占比大幅提升,全員工效顯著改善;高安全度指實現從“低死亡”到“零死亡”。
三是煤炭行業將由高產、高效礦井向柔性礦井轉變。未來煤炭生產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時可快速啟動生產,不需要時可低成本保持生產能力。產能可低成本寬負荷調節的柔性礦井將替代當前的高產高效礦井,增加煤炭行業應急運行的彈性。
四是煤炭行業的頂層設計將更加行穩致遠。世界主要煤炭生產國的產業集中度都比較高,這是資源采掘業的本質屬性決定的。未來,我國行業管理部門將進一步提升煤炭產業集中度,將煤炭優質資源配置向大型國有能源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傾斜。
2019年至今,中煤集團開始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十四五”期間,我們制定了以煤炭產業為基石、以煤基清潔高效轉化利用產業和能源綜合服務產業為兩翼、以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要增長極的四業協同高質量發展產業思路。具體來看:
一是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兜住安全底線。依托優質資源打造大型綜合能源基地,構建煤炭-火電-現代綠色煤化工-新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集群,全力建設低碳循環發展的現代綜合能源基地,持續提升國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民生用能安全。
二是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實現清潔利用。充分利用所在區域內荒漠、戈壁、露天礦排土場、復墾區,結合礦區區域電網、坑口電廠和地上、地下存量資源,聚焦提高產品回收率、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加快化工產品鏈下游延伸、發展煤基高端產品、新能源技術耦合,積極布局風、光、儲等新能源產業,實現礦區轉型與生態修復、農林牧漁業、綜合能源服務協同發展,加快構建“源網荷儲”“風光火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新能源產業新格局。
三是堅持創新驅動引領,塑造發展優勢。系統研究前沿科學、政策措施,加快智能化、數字化、信息化建設,從技術應用推廣集散地向原創技術策源地轉變,從產業消費市場向現代產業鏈鏈長轉變,成為行業轉型的科技資源整合者和技術方案解決商。